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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抢劫案首犯程晓艳,女,二十三岁,未婚,身高1。65米,体重50公斤。

1998年七月至2000年五月间,伙同同案犯刘茗,多次利用麻醉饮料实施抢劫,涉案金额人民币四百七十余万元。

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犯抢劫罪和非法使用麻醉品罪,判处死刑。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麻醉抢劫案主犯刘茗,女,二十四岁,未婚,身高1。67米,体重51公斤。

1998年七月至2000年五月间,伙同同案犯程晓艳,多次利用麻醉饮料实施抢劫,涉案金额人民币四百七十余万元。

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犯抢劫罪和非法使用麻醉品罪,判处死刑。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麻醉抢劫案致死犯王闵,女,二十二岁,未婚,身高1。62米,体重46公斤。

2000年3月11日,在杭州开往南昌的火车上,利用麻醉饮料对律师王某实施抢劫。

因王某对所服麻醉剂过敏,王闵对被害人又未采取积极措施抢救,造成王某因严重肾衰竭死亡。

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犯抢劫罪,非法使用麻醉剂并致人死亡罪,判处死刑。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盗窃惯犯董银燕,女,二十三岁,未婚,身高1。63米,体重45公斤。

该犯于1996年到1999年间,多次在北京各高级宾馆饭店对外宾的客房进行撬窃,涉案金额达一百四十余万元人民币。

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认定该犯盗窃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毁容杀人犯赵婷,女,二十岁,未婚,身高1。67米,体重52公斤。

该犯捕前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学生,因与同宿舍的同学刘某同时追求一名男同学产生矛盾,于1999年十月二十七日晚,以谈判为名将刘某骗至学院西墙外的树林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将刘某毁容,之后,赵犯不仅未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反而用砖头猛击刘某头部致死。

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赵婷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经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杀人弃尸案首犯郝铭贞,女,二十四岁,未婚,身高1。63米,体重42公斤。

该犯捕前系深圳市玫瑰别墅售楼处业务员,先以得到玫瑰别墅136号为条件与港商黄某非法同居,后又与港商刘某同居被发现,郝犯即与刘某合谋将黄某杀死,并将尸体肢解后抛弃。

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故意杀人与抛弃尸体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绑架杀人案主首犯米兰,女,二十五岁,未婚,身高1。64米,体重46公斤。

该犯于1999年四月和十月间,伙同同案犯张周兰,利用麻醉剂分别绑架个体公司经理张某和戚某,敲诈勒索人民币五十余万元,钱到手后又将张某和戚某用绳子勒死灭口。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绑架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绑架杀人案主犯张周兰,女,二十岁,未婚,身高1。63米,体重42公斤。

该犯于1999年四月和十月间,伙同同案犯米兰,利用麻醉剂分别绑架个体公司经理张某和戚某,敲诈勒索人民币五十余万元,钱到手后又将张某和戚某用绳子勒死灭口。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绑架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贩毒案首犯吴芳芳,女,二十四岁,已婚,身高1。63米,体重45公斤。

该犯于1998年至2000年间,多次贩卖海洛因达二百余克,并参与驾车抢劫多起。

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该犯贩卖与私藏毒品罪、抢劫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贩毒案主犯林玉洁,女,二十七岁,已婚,身高1。60米,体重45公斤。

该犯于1998年至2000年间,多次贩卖海洛因达一百六十余克。

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该犯贩卖与私藏毒品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入室抢劫杀人案首犯陈莲红,女,二十四岁,未婚,身高1。66米,体重50公斤。

于2000年3月19日,伙同同案犯钟雪、孟燕和周洁,撬门进入卢湾区一王姓居民家中抢劫,将正在家中的事主周某(女,60岁)及其孙子(十二岁)、孙女(十岁)杀死,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认定该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入室抢劫杀人案主犯钟雪,女,二十一岁,未婚,身高1。63米,体重44公斤。

于2000年3月19日,伙同同案犯陈莲红、孟燕和周洁,撬门进入卢湾区一王姓居民家中抢劫,将正在家中的事主周某(女,60岁)及其孙子(十二岁)、孙女(十岁)杀死,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认定该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入室抢劫杀人案主犯孟燕,女,二十三岁,已婚,身高1。60米,体重43公斤。

于2000年3月19日,伙同同案犯陈莲红、钟雪和周洁,撬门进入卢湾区一王姓居民家中抢劫,将正在家中的事主周某(女,60岁)及其孙子(十二岁)、孙女(十岁)杀死,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认定该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入室抢劫杀人案主犯周洁,女,二十岁,未婚,身高1。62米,体重45公斤。

于2000年3月19日,伙同同案犯陈莲红、钟雪和孟燕,撬门进入卢湾区一王姓居民家中抢劫,将正在家中的事主周某(女,60岁)及其孙子(十二岁)、孙女(十岁)杀死,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认定该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入室抢劫杀人案首犯叶晓蕾,女,三十二岁,已婚,身高1。64米,体重50公斤。

该犯因欠下巨额赌债,遂于1999年5月11日,伙同同案犯王军,窜入牌友高某(女)家中实施抢劫,用刀将高某刺伤后,又用尼龙袜将高某勒死。

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认定该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杀人碎尸案首犯周倩,女,二十二岁,未婚,身高1。63米,体重45公斤。

捕前系白玫瑰歌舞厅坐台小姐,为非法获取同一歌舞厅的小姐李玫的五万元存款,以请客为名将李玫和与其同住的另一小姐龙芳诱到自己的住处,用绳子捆绑后勒死。

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该犯绑架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抛弃尸体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二)选择(一)1999年11月4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的一个拘留所内,七名带着镣铐的年轻女犯正分别坐在各自的单人牢房中,同律师讨论她们的死刑执行问题。

她们当中的大多数人过了一审判决后的恐惧期,早已猜到上诉的结果,所以才能够平静地谈论死的问题。

叶晓蕾是一个三十二岁的少妇,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都堪称上选,可惜太爱打麻将,而且一输就是二十多万,于是起了不良之心。

她勾结情夫入室残杀了女牌友吴某,并将财物洗劫一空。

如今,东窗事发,她知道自己是绝对没有可能活着出去的。

法庭为她指定的张律师是个四十来岁的男子,非常和气,叶晓蕾很信任他。

“后天执行,你准备好了吗?”

张律师问。

“人一死,什么都不是你的了,还有什么可准备的。”

她苦笑着说。

“想换换衣服吗?”

她身上穿的是被捕时所穿的一件薄连衣裙,入狱十多天没换过了,已经有些发臭。

“嗯,行吧,我有一件白色的短款连衣裙,麻烦你帮我取来吧,也是,总得干干净净地去死。”

“不会太短吗?倒在地上会有些不太妥当吧?”

“是很短。”

听出张律师话中的意思,她的脸有些发红:

“不过,我也不是没经历过的小女孩儿,死了以后能让男人多看几眼不是挺好吗?”

“哦。”

张律师反而觉得有些不太自在:

“还有别的需要吗?”

“没有了。”

“好吧。”

“哎,张律师。”

“什么?”

“会很痛吗?”

“一颗子弹打到身体里,你想会舒服吗?马上所里会给你们放以前行刑的录像,你就知道了。”

死刑犯的待遇是非常好的,不光吃好穿好,牢房的设备也非常齐全,卫生间、空调、电视什么都有,所以录像可以直接在自已的囚室中收看。

录像是四川拍的,记录的是一个差一点儿就扬名全国的电影女星魏秋玲被枪决的整个过程。

那女人二十四、五岁左右年纪,高高的个子,非常漂亮,而且有一种普通女人所没有的高雅气质。

她上身穿一件贴身的短款牛仔服,露着腰间一掌宽的如雪肌肤和扁平腹部的长形脐部,下面的牛仔短裙紧裹着浑圆的臀部,脚穿一双白色的长筒高跟皮靴。

既然是执行死刑,自然少不得五花大绑,把上半身儿捆得象个江米粽子一般模样,胸前纵横交错的绳子把一对乳峰勾勒得十分清晰,双脚也用绳子带住,走路只能用小碎步一路小跑儿。

刑场在一座小土丘下,两个武警架着魏秋玲从囚车上下来,走到小土丘下,让她面朝土丘用力分开两腿直直跪下。

她的表情十分平静,一点儿也看不出是要死的人。

然而,当两个武警从她身边走开,一个带着墨镜的年轻武警瞄准她的后心开枪的一刹那间,意外情况发生了,魏秋玲说不清为什么突然站了起来,子弹一下子从她的腰部射入。

她“嗷”了一声,身体摇晃着重又向下跪去。

旁边指挥行刑的武警中尉急忙命令:

“张志成,快补火。”

意外情况使行刑的张志成有些不知所措,因此失去了射击的准头,第二枪仍然没有打中心脏,而是从右胸穿过。

剧烈的疼痛令魏秋玲惨叫着蜷缩在地上挣扎起来,使以后的数枪均没有能够击中致使部位,其中第三枪在她再次企图站起来时打在左臀,第四和第五枪时她恰好跪着向前弯下腰去挣扎忍痛,结果两枪均从短裙下露出的白色尼龙内裤的裆部射入,这时她才脚朝行刑者扑倒在地上翻滚起来,结果本来用跪姿瞄准的年轻武警只好走过去对准她的后背部位再射一枪,她的身体跳了一下翻过来,仰躺着反躬起身子哀求快一点让她死,没有办法,张志成只好用枪顶着她左边的乳头打了第七发子弹,这一枪才真正要了她的命。

法医过来验尸的时候,这个二十四岁的姑娘本来漂亮的一张脸因为剧烈的疼痛已经扭曲得十分可怕,全身衣服都被鲜血完全浸透了。

接下来是魏秋玲尸体解剖的录像,它准确反映了她死亡前的痛苦。

那个本来年轻美貌的女星此时直挺挺地躺在冰凉的解剖台上,绳子已经全都解掉了,而全身的衣服也脱得精光,两个穿白大褂的男子负责对尸体进行解剖。

他们先用酒精棉擦试她身体表面的血迹,两双男人的手在酥软的乳峰上滑过,在她雪白的屁股上滑过,在她的裤裆中滑过,看得叶晓蕾心中直发痒。

两个男人把擦干净的尸体翻来翻去,以便使摄影机能够清楚地拍到她身上的弹孔。

从背面,可以看到四个清晰的弹孔,一个在右胸,一个在后背正中,一个在柔细的腰间,另一个则正正地打在浑圆的屁股上;翻到前面,同样有四个弹孔,右边乳房正中一个巨大的弹孔,正从附近穿过,把粉红色的小乳头打烂了半边,剩下的半个只剩一点点皮连在身上,左乳上有另两个弹孔,一个从乳房上方穿出的弹孔象右乳那个一个是个大窟窿,另一个则正正地打在乳头上,不仅彻底打烂了奶头,而且还把弹孔周围的皮肤烧黑了一大片,第四个弹孔位于肚脐左下方,碗大的一砣肠子从大大的弹洞挤出来露在外面。

两个男人又拎着魏秋玲的双膝把她的大腿分开,并用手扒开了她的屁股和大小阴唇,叶晓蕾记得那里也曾经中过两枪,但却什么也看不出来,直到一个男人用手指指点点,她才知道这两枪是分别射入了魏秋玲的肛门和阴道。

(三)选择(二)正式的解剖开始了,主刀的男人用于从魏秋玲的颈窝一刀便割到了她的阴阜部,这样反复几刀,分别割开了她的几个不同组织层。

然后,他们分别沿她的胸廓下缘和腹腹沟横切,再用专用的解剖钳把她的腹壁向两边拉开固定,她腹腔内的一切便完全暴露出来。

接下来他们又用骨剪剪断她的胸骨和肋骨,把胸壁连着两只乳房一同向两边掀起,彻底把她开了膛。

然后,他们开始检查枪击的情况,录像中可以看出:第一枪从魏秋玲的腰部穿透腹腔;第二枪从右后胸射入,自右胸穿出打烂了乳头;第三枪自臀部射入,子弹卡在髋骨上未能穿透身体;第四、五枪暂时没有找到;第六枪自左后胸穿左乳上部,几乎打中了心脏;第七枪才是最后致命的一弹,自左乳头的部位射入,穿过心脏,并打中脊柱上的神经束,子弹没有穿出。

现在,他们开始寻找第四和第五发子弹。

他们首先检查了她的外阴部,从阴毛上被烧灼的痕迹可以知道子弹正从阴户射入,他们开始解剖她的生殖器,先从阴阜入刀切开软组织,然后剪开耻骨联合,接下来将她的整个外阴部从正中一剖两半,从剖开的阴道中,发现子弹从阴户射入,并从阴道穹窿的地方射出,循此方向,终于在她的枕骨部位找到了第五发子弹。

接下来,他们割开她的会阴部,露出她的直肠。

叶晓蕾发现魏秋玲的直肠鼓鼓囊囊,硬硬的,仿佛插着一个男人的阴茎。

那是屎吗?晓蕾心里想着,十分难为情。

很快迷底就被揭开了。

主刀医生把魏秋玲的直肠从屁眼儿彻底剖开,原来里面塞着一大堆医用纱布,一颗子弹被裹在纱布中,并没有伤到魏秋玲一丝一毫。

原来,这团纱布本来还在肛门外露着一点儿,子弹正从这里射入,所以并没有碰到她的屁眼儿,加上子弹本身的自转,使它紧紧地被纱布缠住,所以没有穿出,但也同时将肛门外的纱布硬挤进了她的身体,这也就是为什么从屁股外面看不到纱布的原因。

不过,叶晓蕾倒是真的看到魏秋玲肠子里有屎。

看完了录像,对死亡早有心理准备的叶晓蕾心里可发了毛,魏秋玲那痛苦挣扎的样子一直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更何况自己也有可能被子弹从裤裆射进去。

她的表情也不再那么镇静了。

“张律师,不能一枪就死吗?”

第二天张律师给她送衣服的时候她问道。

“很难,一般情况下男犯会比较容易死,而且也会打他们的头部,你可能不知道,高速飞行的子弹打中头部的时候,会把头盖骨整个掀飞,所以死得比较痛快。但女人命大,而且恐怕你们也不愿意自己的脸被子弹打得稀烂,所以不能对头部射击,这样的话一般至少会需要三、四枪。所以,恐怕你得准备好受点儿苦。”

“有没有别的什么不痛苦的办法行刑?”

“深圳那边已经研究了一种专门用于处决女犯的设备,听说一点儿痛苦也没有,最近就要投入使用,咱们这边还没有听说过。”

张律师走了,叶晓蕾这回可真的后悔当初怎么会鬼迷心窃地去抢钱。

同一时刻,其他几个女死囚也在忍受着与她一样的精神上的煎熬,她们也收看了行刑的录像,对死前那种长时间的痛苦十分害怕,但谁也没有办法改变她们的命运。

下午,两名女看守依次来到七间囚室,给女犯们带来了好消息。

她们被告知,深圳法院正准备试用一种专门用于对女犯执行死刑的新设备,在这种设备上死去毫无痛苦,但必须要犯人自愿才能使用,并且要求使用这种设备的犯人还必须自愿无偿捐献尸体。

走投无路的女犯们马上就决定成为第一批试用者,并分别签属了志愿书。

由于新设备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动物试验,所以她们正式的执行日期被延迟到2000年的10月下旬,她们将同杭州、温州、深圳等地的其他几名女犯在深圳刑事研究所的专用试验室中被处决,这使她们得以苟延残喘近一年的时间。

不过,她们的户口却已经在1999年11月6日正式注销了,理由是已经处决,而她们本人也提前被专车押解到深圳刑事研究所的专用拘留所看守起来。

(四)选择(三)这个研究所处在远离城区的一片荒野中,拘留所在研究所的正中一个专门的小院子里。

这里的条件更加优越,不光有各种良好的生活设施,还配备了各种键身器,甚至还有专门为女犯设置的美容室。

犯人也不再关押在单人牢房中,而是可以自由组合,两人一室,囚室不上锁,直接通到小院中。

她们的钢制脚镣也被除去,不过女犯们心里清楚,越是表面上看起来自由的地方越没有自由,所以她们当中反而没有人作逃跑的打算。

与叶晓蕾一同送来的还有六个女犯,都比她年轻,她们分属两个案件。

白天,七名女犯在院子里晒太阳、健身和闲扯,晚上各回囚室休息。

对于一个死刑犯来说,有一个同伴闲聊可以避免胡思乱想,所以女犯们非常愿意有人同住。

由于另外六个女犯原本就是同案犯,所以都各自找到同伴合住,只有晓蕾自己形单影只一个人住,她只好借助狱方无偿提供的VCD来打发时光。

狱方提供的光盘数量惊人,就算一天24小时不间断,一年也看不完,但有一点晓蕾不十分明白,那便是这里所提供的光盘全都是禁止公开销售的所谓“毛片儿”,不过看起来经过了筛选,里面并没有什么令人恶心的变态内容,而都是色情情节剧。

叶晓蕾早已经不是什么大姑娘了,而且同时和两个男人有性关系,所以很快就习惯了这些内容并且迅速陶醉于其中了。

起初,其他几名女犯由于有同伴居住,所以并没有注意到那些光盘,后来,该聊的都聊得差不多了,便也开始看起“毛片儿”来。

她们当中虽然有三个还没有结婚,但都是歌厅舞厅的“三陪”小姐,也都不再是处女,所以没多久也同叶蕾一样成了这些影片最热心的观众,而且不久都分别整起了同性恋。

12月17日,杭州法院送来了两名绑架杀人犯,叶晓蕾寻找同居伙伴的计划又没有成功。

转眼到了夏天,叶晓蕾终等到了深圳本地的案犯郝铭贞,谈话中得知她原本是一个香港老板所包下的“二奶”,因为与第三者私通被发现,所以伙同情夫杀了那港商,并碎了尸。

叶郝两人很快就成了一对同性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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